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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越老货物过境协定修改补充议定书

据越南工贸部进出口局的消息,《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2009年货物过境协定修改补充议定书》(简称:议定书)于4月26日正式签署。 

上述议定书的规定将为越老两国货物过境提供便利条件。 

越南工贸部部长陈俊英2017年5月25日签发第6号通知,对工贸部2009年8月4日签发关于越老货物过境管理通知进行补充和修改。 


该通知对有关货物过境运输口岸进行修改,具体是过境货物只能通过国际口岸运送。 

该通知从2017年5月26日正式生效。(越通社—VNA)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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